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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所有定义术语均以斜体字出现,并在有关定义的章节中按照英文字母顺序排列。
10-1.比洞赛
a.开始一洞的打球时
在第一洞发球区上哪一方有优先击球权应以编组表决定。在没有编组表时,要以抽签的方式决定优先击球权。
在一洞获胜的一方获得下一洞发球区上的优先击球权。如果一洞平分,则在上一洞发球区上有优先击球权的一方继续保留该权利。
b.在一洞的打球过程中
当双方球员开始了一洞的打球之后,应当先打距离球洞最远的球。如果球至球洞的距离相等,或者无法确定这些球相对球洞的位置,则应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先打哪一个球。
例外:规则30-3c(最佳球比洞赛和四球比洞赛)。
注:如果初始球不是在其原有位置状态下打的,而且球员被要求在尽量接近最后打初始球的地点打球(见规则20-5),要以进行上一次击球的地点确定打球的顺序。当可以在上一次击球地点以外的地方打球时,要以初始球静止的位置决定打球的顺序。
c.打球顺序错误
如果球员在应由对手打球的时候打了球,并不受处罚,但对手可以立即要求该球员取消该次击球,然后以正确的顺序在尽量接近刚才最后打初始球处的地方打球(规则20-5)。
10-2.比杆赛
a.开始一洞的打球时
在第一洞发球区上哪个比赛者有优先击球权应以编组表决定。在没有编组表时,要以抽签的方式决定优先击球权。
在一洞分数最低的比赛者在下一洞发球区上享有优先击球权,然后是第二位最低分数的比赛者打球并依次类推。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比赛者在一洞的分数相同,那么在下一个发球区上,他们则应按照上一洞发球区上的顺序打球。
b.在一洞的打球过程中
当比赛者们开始了一洞的打球之后,应当先打距离球洞最远的球。如果球至球洞的距离相等,或者无法确定这些球相对球洞的位置,则应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先打哪一个球。
例外:规则22(有助于或妨碍打球的球)和31-5(四球比杆赛)。
注:如果初始球不是在其原有位置状态下打的,而且球员被要求在尽量接近最后打初始球的地点打球(见规则20-5),要以进行上一次击球的地点确定打球的顺序。当可以在上一次击球地点以外的地方打球时,要以初始球静止的位置决定打球的顺序。
c.打球顺序错误
如果比赛者未按正确的顺序打球,他并不受处罚,应当在球停止的位置打球。然而,如果委员会判定比赛者之间商定以错误的顺序打球以求对他们之中的某人有利,他们要被取消资格。
(当另一从球洞区上击出的球正在运动中时进行击球-见规则16-1f)
(在三人二球赛和四人二球赛中的不正确打球顺序-见规则29-3)
10-3.从发球区打的暂定球或第二球
如果球员从发球区打暂定球或第二球,他必须在他的对手或同伴比赛者完成其第一次击球之后进行。如果球员以错误的顺序打了暂定球或第二球,则应用规则条款10-1c或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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