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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球 规则12 寻找和辨认球
第三章 打球规则
关于打球
规则12 寻找和辨认球
定义
所有定义术语均以斜体字出现,并在有关定义的章节中按照英文字母顺序排列。
12-1.寻找球;看球
在
球场
上的任何地方寻找球时,仅限于出于寻找和辨认球的需要,球员可以触及或弯曲长草、灯心草、灌木、各种杂草及其它类似植物,而且这样做时不得改善其球的位置状态、试图站位或挥杆区域或
打球线
。
球员未被赋予进行击球时必须看到球的权利。
在障碍区内,如果相信球被散置障碍物或沙覆盖时,球员可以通过刺探、以球杆拨扫或其它方式将散置障碍物或沙取除至使他能够看到球的一部分。如果取除过多并不受罚,但球必须要被重新覆盖至仅能看到一部分的程度。在进行上述取除过程中球被移动并不受罚,但必须将球重新放置回原处,而且必要时必须重新覆盖。关于障碍区外散置障碍物的取除见规则23。
如果位于异常球场状态中的球在寻找过程中误被移动,并不受罚;除非球员选择按照规则25-1b的处置程序,否则球必须被放回原处。如果该球员重放置球,如果允许他仍可以按照规则25-1b采取处置程序。
如果球被认为是位于水障碍区的水中时,球员可以用球杆或其它物体探寻。如果在探寻过程中球被移动并不受处罚,除非球员选择按照规则26-1的处置程序,否则球必须被重新放置回原处。如果在探寻过程中球移动而且球的移动直接归因于探寻球的特定行动,并不受处罚,
否则球员要按照规则18-2a受到加罚一杆的罚杆。
违反规则12-1的处罚:
比洞赛——该洞负;比杆赛——加罚两杆。
12-2.辨认球
打正确的球是球员的责任。每个球员都应在自己的球上做识别标记。
除在
障碍区
内之外,如果球员有理由相信一个球是属于他的球,他可以拿起球进行辨认而不受处罚。
在拿起球之前,球员必须向比洞赛中的对手、比杆赛中的记分员或同伴比赛者宣布自己的意图并标定球的位置,然后他可以拿起球并进行辨认,但要给对手、记分员或同伴比赛者观察拿起球和重放置球过程的机会。在按照规则12-2拿起球时,不得将球擦拭至超过辨认所必需的程度。如果球员未遵守该处置程序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他拿起位于障碍区内的球进行辨认,
他要被加罚一杆。
如果被拿起的球是球员的球,他必须将球重新放置回原处。如果他没有这样做,
则他因违反规则12-2受到一般处罚
,但不再追加按本规则的附加处罚。
*违反规则12-2的处罚:
比洞赛——该洞负;比杆赛--加罚两杆。
*如果球员因违反规则12-2受到一般处罚,则不再追加按本规则的附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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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礼貌规范
第二章 定义
第三章 打球规则
附属规则I
附属规则II
附属规则III
差点
业余身份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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