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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所有定义术语均以斜体字出现,并在有关定义的章节中按照英文字母顺序排列。
32-1.条件
波基(bogey,在一洞中比该洞标准杆多一杆的分数)比赛,帕(par,标准杆)比赛和定分式(stableford)比赛是以各洞所定的分数为对象,以比杆赛的形式进行的比赛。在与下列特殊规则不相矛盾的情况下,比杆赛的规则适用。
a.波基比赛和帕比赛
波基比赛和帕比赛的胜负计算方法与比洞赛的方法相同。比赛者在任何一洞未提交成绩即被视为该洞负。各洞合计最成功的比赛者即为胜者。
记分员仅负责记录比赛者的净分(net score)等于或少于固定分(fixed
score)的各洞的实际击球次数(gross number of strokes)。
注1:十四支球杆的限度-处罚与比洞赛相同——见规则4-4。
注2:在任何时候只有一个球童-处罚与比洞赛相同——见规则6-4。
注3:不正当延误;缓慢打球(规则6-7)——-比赛者的分数应从全部结果中减去一洞予以调整。
b.定分式比赛
定分式比赛的胜负计算方法为按照各洞的固定分给予相关的点数。具体方法如下:
所打之洞的分数 得点数
较固定分数多一杆以上或未提交分数时…………………0
较固定分数多一杆时………………………………………1
与固定分数相同时…………………………………………2
较固定分数少一杆时………………………………………3
较固定分数少二杆时………………………………………4
较固定分数少三杆时………………………………………5
较固定分数少四杆时………………………………………6
得点数最高的比赛者为胜者。
记分员仅负责记录比赛者的净分(net score)得到一点或一点以上的各洞的实际击球次数(gross
number of strokes)。
注1:十四支球杆的限度(规则4-4)-处罚适用于以下情况:从该轮的总得点数(total
points)内,对犯规的各洞分别扣除2点;一轮中最多的扣除点数:4点。
注2:在任何时候只有一个球童(规则6-4)。处罚适用于以下情况:从该轮的总得点数(total
points)内,对犯规的各洞分别扣除2点;一轮中最多的扣除点数:4点。
注3:不正当延误;缓慢打球(规则6-7)-比赛者的分数应从一轮总得点数中减去两点予以调整。
32-2.取消资格的处罚
a.取消比赛资格
如果违反下列任何规则,比赛者就要被取消资格:
规则1-3 协商的违反规则
规则3-4 拒绝遵守规则
规则4-1或-2 球杆
规则5-1或-2 球
规则6-2 b 差点(以较高的差点打球;未填写差点)
规则6-3 发球时间和编组
规则6-4 球童(拥有超过一个的球童;没有立即纠正犯规)
规则6-6b 署名和提交记分卡
规则6-6d 洞的错误分数,即当记录的分数低于实际记录的分数时,违反本规则但
并不影响该洞的比赛结果时并不受罚
规则6-7 不正当延误;缓慢打球(屡次犯规)
规则6-8 打球中止
规则7-1 在一轮之前或两轮之间练习
规则14-3 人工装置及异常用具
b.取消一洞的资格
在对违反规则的处罚为取消资格的其它场合,比赛者仅在发生犯规行为之洞被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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