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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所有定义术语均以斜体字出现,并在有关定义的章节中按照英文字母顺序排列。
9-1.总则
球员已打的击球次数应包括任何受罚的杆数。
9-2.比洞赛
a.已打杆数的报告
对手有权利在一洞的打球过程中向球员查询后者已打的击球次数或在一洞的打球之后查询球员在刚刚打完之洞的杆数。
b.错误信息
球员不得向对手提供错误信息。如果球员提供了错误的信息,他在该洞负。
如果球员有以下行为,则被视为提供了错误的信息:
(i)在受到处罚后没有尽快向其对手通报,除非(a)他显然正在按照规则有关处罚的处置程
序行动,而且该行为是在对手的观察之下,或(b) 在对手进行下一次击球之前纠正了这
一错误;或
(ii)在一洞的打球过程中提供了有关已经击球次数的错误的信息,而且在对手进行下一次击
球之前没有纠正这一错误;或
(iii)提供了有关完成一洞所需击球次数的错误信息,而且这会影响对手对该洞结果的了解
。除非他在任何球员从下一洞发球区打球之前,如果是最后一洞则在所有球员离开球洞
区之前订正这一错误。
即使球员因为不知道自己犯规而没有加上自己的罚杆,也构成提供了错误的信息,知晓规则是球员的责任。
9-3.比杆赛
受到处罚的比赛者应当尽快向自己的记分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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