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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任何超出规则4和5以及附属规则II和III所规定的范围,或可能明显改变打球性质的球杆或球的设计,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将根据R
& A的决定确定是否可以采用。
附属规则II和III中涉及的尺寸使用英国度量衡,作为参考,也使用了公制换算,换算比率为1英寸等于25.4毫米。在对任何球杆或球的规格上有争议时,英制度量衡优先。
球员对球杆是否符合规格有疑问时,应向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咨询。
制造业者应向中国高尔夫球协会提交样品,对计划制造的球杆是否符合规则接受裁决。如果制造业者在制造和/或推广该球杆之前未提交样品或等待裁决,他就要承担球杆不符合规则的风险。
必要时,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将向R & A提交样品,接受其判定。出于参考的目的,任何提交给中国高尔夫球协会的样品将成为其所有物。
以下段落叙述了球杆设计的一般规定,同时还有规格和解释。与上述规定有关的进一步信息及其正确的解释见“关于球杆与球的规则指南”。
一支球杆或一支球杆的一部分被要求带有某种特有的特性,就意味着在设计和制造它时抱有使它具有这种特性的意向。完成的球杆或一部分必须在适合所使用材料的制造容差范围内具有此特性。
1.球杆
a.总则
球杆是被设计用来打球的工具,一般分成三种:根据形状和使用意图分为木杆、铁杆和推杆。推杆是球杆杆面倾角不超过10度主要设计用于球洞区上的球杆。
球杆不得与传统和习惯的形状、构造有本质的不同。球杆必须包括杆身和杆头。球杆的所有部分必须为固定的,因此它是一个完整的整体,除规则另外允许的情况外,球杆不得有外在的附加物。
b.可调节性
除重量以外,木杆和铁杆不得被设计为可调节的。推杆可以被设计为重量可调节的,也允许一些其它调节形式。所有被规则允许的调节方法要求是:
(i)调节不能是可以很容易进行的;
(ii)所有可调节部分是牢固固定的,且没有可能在一轮过程中松动;而且
(iii)所有调节结构符合规则。
对在规定一轮过程中故意改变球杆打球特性的取消资格的处罚(规则4-2a)适用于包括推杆在内的所有球杆。
c.长度
球杆的总长度必须不少于18英寸(457.2毫米),除推杆外,必须不超过48英寸(1,219.2毫米)。木杆和铁杆长度的测量如图I所示,是将球杆平放在水平面上使杆面下缘与水平面成60度角,由杆面下缘与水平面夹角顶点至握柄顶端测得的。推杆长度的测量为由握柄顶端沿杆身纵轴或其向球杆底面的直线延长部分至杆头底面量得的。
注:在2004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或已经营销的违反附属规则II,1c最大长度限制,但在其他方面符合规则的球杆,可以使用至2004年12月31日。
d.校准
当球杆处于正常击球准备状态时,球杆杆身必须处于以下校准状态:
(i)杆身的直线部分的投影面与杆头趾跟平面的垂直面在垂直方向的夹角不少于10度。
(ii)杆身的直线部分的投影面和与试图打球线垂直面在垂直方向的夹角向前不大于20度,向后不大于
10度。
除推杆外,球杆的整个跟部距由杆身直线部分的轴和试图打球线(水平的)构成的平面不得超过0.625英寸(15.88毫米)。
2.杆身
a.直线性
杆身从握柄顶端至杆底面向上不超过5英寸(127毫米)处必须是直的,该长度从杆身中止弯曲部分和颈和/或接座的轴线测得。
b.弯曲和扭曲特性
在其全长上的任何一点,杆身必须是:
(i)无论杆身围绕纵轴如何转动,其挠度都应相同;而且
(ii)向两方向扭曲的程度相同。
c.与球杆杆头的连接
球杆的杆身必须在跟部直接或通过单一简单的颈和/或接座与球杆杆头相连接。从颈和/或接座的顶端至球杆底面沿其轴测量的长度加上任何在颈部和/或接座部分的弯曲不得超过5英寸(127毫米)。
推杆的例外:推杆的杆身或颈或接座可以被固定在杆头的任何一点。
3.握柄
握柄是由附加在球杆杆身上使球员能够牢固地持握球杆的材料构成的。握柄必须是直的,并在形状上是简单的,必须延伸至杆身末端且不得被制造成具有与手的任何部分吻合的手型形状。如果没有附加材料,被设计用于球员持握球杆的杆身部分必须被认为是握柄。
(i)除推杆外,球杆握柄的横断面必须是圆形的,但可以在握柄的全长上有连续的、直线性的稍凸起的棱
纹,在缠绕式握柄或仿古式握柄上可以允许轻微的锯齿状螺旋。
(ii)推杆的握柄可以有非圆形的横断面。但其横断面不得有凹面,呈对称形,并在握柄的全长上大体相
同(见下面(v)条)。
(iii)握柄从上到下可以逐渐变细,但中途不得有任何膨凸或腰形结构。从任何方向测量的握柄的横断面
的尺寸不得超过1.75英寸(44.45毫米)。
(iv)除推杆以外的球杆握柄的轴线必须与杆身的轴线一致。
(v)推杆可以有两个的握柄,但每个握柄的横断面都应是圆形,而且每个握柄的轴线要与杆身的轴线一致
,两个握柄之间至少隔开1.5英寸(38.1毫米)。
4.杆头
a.简单的形状
球杆杆头的形状必须总体上是简单的,所有部分必须刚硬、结构自然并且实用。尽管难以准确和全面地限定简单的形状,但是下列特征被视为违反此要求所以是不允许的:
除推杆以外,出于满足尺寸规格的目的、出于瞄准或其它任何目的的
(i)通过杆头的孔洞,
(ii)非装饰或结构目的的透明物质,
(iii)在杆头的主体上的附属物诸如球状、板状、杆状或鳍状物。
杆头底面的任何沟槽或滑道不得延伸至杆面。
b.尺寸和体积
(i)木杆
当球杆处于60度着地角时,球杆杆头的尺寸必须是:
(a)球杆杆头跟部至趾部的距离大于球杆杆面至背面的距离;
(b)球杆跟部至趾部的距离不大于5英寸(127毫米);而且
(c)从杆头底面至杆头冠部顶端的距离不大于2.8英寸(71.12毫米)。
上述尺寸是在水平线上测量
跟部和趾部;以及
杆面和背面之间最外侧点之间的垂直投影面和杆头底面及冠部得到的(见图VIII,尺寸B)。
如果跟部的最外侧点没有被明确标定,它被视为是在球杆放置的水平面上方0.625英寸(15.88毫米)处。
球杆杆头的体积不得超过28.06立方英寸(460立方厘米),加上0.61立方英寸(10立方厘米)的容差。
注:在2004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或已经营销的违反附属规则II,4b(i)最大体积限制,但在其他方面符合规则的球杆,可以使用至2004年12月31日。
(ii)铁杆和推杆
当球杆处于其正常击球准备状态时,球杆杆头的尺寸必须是跟部至趾部的距离大于杆面至背面的距离。对于传统形状的杆头,上述尺寸是在水平线上测量跟部和趾部;以及杆面和背面
之间最外侧点之间的垂直投影面得到的。
对于非传统形状的杆头,杆头趾部到跟部的尺寸可以在杆面上测得。
c.击球面
除推杆可以有两个特性相同且互相相对的两个面以外,球杆杆头必须只有一个击球面。
5.杆面
a.总则
杆面或杆头的材料和构造或对其的处理不得对弹性冲击力(按照有关文件测试)有影响、或能较标准钢铁表面使球产生更大或更小的旋转,或具有其它不正当影响球运动的效果。
球杆的面必须是坚硬和刚性的(推杆可有一些例外),除以下说明的标记外,应是平滑的且不得有任何程度的凹面。
b.冲击区粗糙度和材料
下列段落中规定的标记除外,期望冲击球区域(冲击区)内的表面粗糙程度不得超过装饰性喷沙或细打磨的糙度。
全部冲击区必须使用相同的材料,木杆可有例外。
c.冲击区标记
冲击区的刻痕不得有可以以手指测试出的锐缘或凸起的棱纹。冲击区内的沟槽或点形刻痕必须符合下列规格:
(i)沟槽。可以使用具有分开的侧面和对称的横断面的数条直线沟槽。
·沟槽的宽度和横断面在球杆面的整体上和沟槽的纵长上必须一致。
·任何沟槽的弧形边的半径不得超过0.020英寸(0.508毫米)。
·使用R & A文件中规定的30度测量方法测得的沟槽宽度不得超过0.035英寸(0.9毫米)。
·相邻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沟槽宽度的3倍,并不得少于0.075英寸(1.905毫米)
沟槽的宽度不得超过0.020英寸(0.508毫米)。
(ii)点形刻痕。可以使用点形刻痕。
·任何此类刻痕的面积不得超过0.0044平方英寸(.84平方毫米)。
·按其中心间距测量出的点形刻痕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0.168英寸(4.27毫米)。
·点形刻痕的深度不得超过0.040英寸(1.02毫米)。
·如果点形刻痕和沟槽结合使用,点形刻痕与沟槽之间按其中心间距测量出的间隔不得小
于0.168英寸(4.27毫米)。
d.装饰性标记
冲击区中心可由各边长度在0.375英寸(9.53毫米)以内的方形设计标示。这种设计不得对球的运动有不正当影响。冲击区外允许有装饰性标记。
e.非金属球杆面标记
上述规格标准适用于杆面的冲击区是金属或相似硬度材料的球杆,不适用于杆面是以其它材料制造且杆面倾角为24度或小于24度的球杆,但能够对球的运动产生不正当影响的标记是被禁止的。具有这种杆面且杆面倾角超过24度的球杆可以有最大宽度为0.040(1.02毫米)和最大深度为宽度的1.5倍的沟槽,但是也必须符合上述其它规格标准。
f.推杆杆面标记
上述有关球杆杆面表面粗糙度、材料和冲击区标记的规格不适用于推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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