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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发球区(The Ground)
11.状况:在发球区外架球后打了第一杆。
处罚:加罚2杆。
说明:从发球区域内打了第一杆时球才成为使用中球,所以要从发球区内重新以“第三杆”
(可以架球)发球,在发球区外打的杆数不计算在内。
规则:R 11-4,R 20-7b。
12.状况:在发球区外打了球后,并没有从发球区内重新发球而打完了该洞。
处罚:加罚2杆或取消比赛资格。
说明:在引情况下加罚2杆后从发球区内重新发球打完该洞即可。在没有及时重新发球的情况下,若该
洞为最后下洞,离开球洞区即取消比赛资格,不是最后一洞时一旦在下一洞发球区上发了球即
取消比赛资格。
规则:R 11-4,R 20-7。
13.状况:从数支球杆中选定了所使用的球杆后,将剩余的球杆作为击球方向的标记放在地面上打了球。
处罚:加罚2杆。
说明:该行为违反有关“指示打球线”的规则。即使没有作为标记的意图,但由于会被认为是“指示
打球线”,所以需要注意。除球杆以外的毛巾,球杆头套等物品的放置也同样需要注意。但若
在打球前将标记等取除则不受罚。
规则:R 8-2a。
14.状况:在做练习挥杆时,不注意使杆头碰落了架起的球。
处罚:不受处罚。
说明:因为没有打球的意图,球不能成为“使用中球”,所以可以重新架球后打球而不受处罚。
规则:定义 43.R 11-3。
15.状况:在晃动杆头(Waggle)或做击球准备(Address)时,杆头触球后使球从球座(TeePeg)
上掉落下来。
处罚:不受处罚。
说明:因为还没有成为使用中球,所以即使触动了球也不受罚,而且由于没有击球意图,因此可以重
新架球后打球而不受罚。
规则:定义 43.R 11-3。
16.状况:打了正从球座上落下的球。
处罚:不受处罚。
说明:由于球还没有成为使用中球,不论此时球移动与否,仅计算一杆而不受处罚。
规则:R 11-3。
17.状况:挥杆击球没有打中球或只擦动球而使球从球座上落下。
处罚:不受处罚。
说明:因为有打球意识而没打中球也算击球。所以球成为使用中球,座从球现在的位置继续打球,打
空的一次挥杆计为一杆。
规则:R 11-3。
18.状况:将打空或擦触而从球座上落下的球重新架起。
处罚:加罚一杆。
说明:不得没有任何理由地将使用中球拿起,必须将球重新放置回原处然后继续打球。
规则:R 18-2a(i)。
19.状况:将打空但因震动或擦触而从球座上落下的球重新架起并击了球。
处罚:加罚2杆。
说明:从球员挥杆击球之后起,该球即成为使用中球,将使用中球拿起将被罚1杆,但如果未将拿起的
球重新放置回从球座上落下的时所在的位置,则可加罚2杆。
但是,未将拿起的球重放置回原处而打了球时,只处罚未重放置球的2杆,而不再追加将球拿起
的1杆处罚。
规则:R 18-2a,裁定 18-2a/1。裁定18-2a/2。
20.状况:被杆头擦落的球滚动到发球区标志(Tee Marker)处无法打。
处罚:不受处罚。
说明:可以将发球区标志(可移动障碍物)拔掉后打球,但是在最初的第1杆时(包括打暂定球和球出
界后的补打球)属于不可移动妨碍物,不得取除。
规则:R 11-2。R 24-1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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