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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规范创始会籍的管理,使创始会员得享俱乐部的至尊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二、创始会员除享有俱乐部规定的会员权益外,还享有如下特别权益: 2.1 不记名使用。 创始会员除自用外,可向他人借出所持会员卡,持卡者可享受会员待遇(每卡每天仅限一人 使用)。 2.2 免交月费、年费。 创始会员无须缴纳月费、年费。 2.3 可转让。 创始会籍可自由转让,转让价格不限。转名费为美元壹仟元或等值之人民币、港币。 2.4 会员携同嘉宾享受优惠价格。 每位创始会员(及持创始会员卡者)打球时,可携同三位嘉宾,携同嘉宾享受嘉宾果岭费 优惠。
三、创始会籍不办理附属卡。
四、凡参加本俱乐部开工仪式并获得创始会籍认购凭证者,及经公司特别邀请者,方有资格购买 创始会籍。
五、创始会籍价格为美元壹万元整;港币柒万捌仟元整;人民币捌万叁仟元整。
六、创始会员除本章程规定的特别权益外,须遵守俱乐部会章的一般规定。
七、本公司拥有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八、本章程自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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