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办法 采用累加制的计分方式进行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分数上不封顶。 二、 评分标准 重点标准(70分加奖励分,必备条件) 1. 有进行专项训练所需的全天候训练场馆或场地:球场要具有标准9-18洞以上的规模。记5分。每多9洞球场,加3分,不足9洞不得分。 具有20个以上合理长度的真草打位。记5分。每多2个真草打位,加1分,每少1个真草打位,减2分。 具有推杆练习果岭,具有9以上果岭速度的维护水平。记5分,每多一个加3分。 具有短杆练习区,最好具有多种类型的沙坑练习区。记5分。短杆练习区可练习70码以上的距离,每多10码加2分,最多加10分。不足50码,每少5码减1分。 2. 有中高协认证的中级以上教练员4人以上,记15分。多于4人的,每多1人加5分;少于4人的,每人1人减5分。 3. 青训基地每年免费向青少年开放的总时间不低于400小时,记15分,每多10小时,加5分;每少10小时,减5分。青少年应在中高协青少年注册系统上注册,凭注册信息享受免费服务。 4. 青训基地应签约5名及以上运动员,支持运动员的训练、比赛。记15分,每多一人加5分;每少1人减5分。签约运动员应在中高协青少年注册系统上注册。 5. 有进行体能训练的室内建筑,有专项力量和其他身体素质训练的设施器材:体能训练建筑的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满足以上条件记5分,每多10平米加1分,少10平米减1分。 一般标准(30分) 1. 有运动员住宿条件:房间不少于15间、床位数不少于20张。记5分。每多1间,加1分,每少1间,减2分。 2. 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厅:运动员餐厅(不含操作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并能保证至少30人同时用餐。记5分。每多10平米,加1分,每少10平米,减2分。 3. 有可供运动队使用的20人以上的教室或会议室。记5分。 4. 有保证训练场馆场地以及设施器材等安全、正常运转的维护人员;有必要的生活保障和物业服务人员。记5分 5. 青训基地每年11月15日前向中高协及省高协报送相关材料。记5分。逾期报送扣2分,不报送扣5分。 6. 有医疗检测室,有运动创伤急救或常见创伤疾病治疗的设备;也可与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或部门进行协作,开展运动队训练期间医疗检测、运动创伤急救及创伤疾病的治疗,记5分。
三、释义 本单位签约球员,是指与培养单位签订了培养协议,且培养期超过2年的球员。 四、未尽事宜,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