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ftime讯】为简化报审程序,规范我国青少年高尔夫赛事,进一步完善青少年高尔夫竞赛体系,推动我国青少年高尔夫运动发展,制定此规定(暂行)。本规定自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核通过之日起实行。
一、 比赛名称构成:
青少年赛事比赛名称由以下元素构成:
年份+赞助商(如有冠名赞助)+国际/国内/国别+青少年高尔夫球+赛称
二、 团体赛与个人赛:
1.团体赛:采用“队际赛”赛称 如: 2008 黄山杯 全国 青少年高尔夫球 队际赛 2008 汇丰 中国 青少年高尔夫球 队际赛
2.个人赛: 1)作为中高协青少年的一项传统主流赛事,青少年冠军赛独享冠军赛头衔 (目前为汇丰冠名赞助,未来可能是汇丰以外的其他冠名赞助商) 2)中高协主办其他青少年赛事不再使用冠军赛称谓,而是冠以“锦标赛”头衔,辅以上述青少年冠军赛二级选拔赛功能。
三、国际赛与国内赛:
“中国”字样:在中国境内由中高协主办的国际青少年赛事
“全国”字样:由中高协主办的国家级青少年赛事
国内赛事使用冠军赛、锦标赛赛称
国际赛事使用公开赛、精英挑战赛称谓
如: 2008 汇丰 全国 青少年高尔夫 冠军塞——一级赛事(A级积分赛事)
2008 岚峰杯 全国 青少年高尔夫 锦标赛 (暨汇丰冠军赛深圳选拔赛)——二级赛事(B级、C级积分赛事)
2008 南山杯 全国 青少年高尔夫 锦标赛(暨汇丰冠军赛山东选拔赛)——二级赛事(B级、C级积分赛事)
2008 volvo 中国 青少年高尔夫 公开赛 (B级、C级积分赛事)
2008 中日韩 青少年高尔夫 精英挑战赛(B级、C级积分赛事)
四、两个或几个国家间比赛:
年份+冠名赞助(如有)+国别+青少年高尔夫+精英挑战赛
如:2008 中日韩 青少年高尔夫 精英挑战赛
五、弃用称谓:
不再使用国际、比洞赛、比杆赛、对抗赛、邀请赛、友谊赛、趣味赛、晋级赛、淘汰赛、等称谓。 |